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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联合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

日期: 2016-04-01 点击次数:1121

  发布时间: 2016-03-22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迫切需要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同时,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也是金融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方向,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和满足居民养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意见》要求,要积极创新专业金融组织形式,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积极培育服务养老的金融中介体系。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门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政策,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加快创新贷款方式,鼓励创新承贷主体,对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资企业或个人作为承贷主体发放贷款。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灵活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种还款方式。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品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养老服务企业、项目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支持银行、政权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的融资机制。

  《意见》提出要推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优化网点布局,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不断扩展和提升居民养老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意见》明确,建立人民银行、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加强政策落实与效果,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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