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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健康“一站式”服务,国家卫建委发布《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日期: 2019-12-13 点击次数:1335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8年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5亿。而老年人健康状况也不容乐观,2018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为77.0岁,但据研究,人均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7岁。
       老年人平均有8年多的时间带病生存,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高达75%,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开《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下称《指南》),明确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
    想开就能开?得先满足这些条件
  《指南》规定,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医院应当取得相应的诊疗科目资质,科室名称为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
        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老年医学科相关的科室设置,包括重症医学科、医学心理科(室)、营养科、麻醉科、外科、内科、妇科、肿瘤科、中医科、康复科(室)、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输血科(室)等。
     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怎么安排?
     按照《指南》,在运行设置上,老年医学科应当设置门诊诊室、病房、综合评估室。床位数应≥20张,每床净使用面积应≥7㎡,床间距宜≥1.0m,卫生间面积宜≥4㎡。病房设置标准符合国家规定。老年医学科门诊、病区及相关公用场所应当符合老年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的相关标准。
      在人员配备上,老年医学科每张病床应当配备医师≥0.3名,配备护士≥0.6名。老年医学科医师配置应当确保三级查房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医院配备康复治疗师、营养师、心理治疗师、临床药师等人员。
     质量如何监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的指导和质控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大河网
    肥城市卫生健康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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