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养老服务惠及每一位老人
日期: 2019-09-24 点击次数:1109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养老服务消费面临的优质养老服务和老年用品供给总体不足、质量不高,老年人消费能力偏弱,市场环境有待更加公平开放等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对此,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的核心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就近可及 让老年人买得到买得起
这位负责人谈到,发展社区养老服务,顺应了90%以上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意愿,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促进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健全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保障民生、激发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新消费、培育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
为此,《意见》在多处强调要进一步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为了实现“就近可及”,《意见》提出要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政部将联合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实施为期三年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从规划层面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服务设施,切实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确保到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二是为了实现“买得到”,《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到2022年,力争实现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目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购买到更多更专业更便捷的社区养老服务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选择。
三是为了实现“买得起”,《意见》提出要努力提高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对于绝大多数老年人而言,消费支付能力是获得多样化优质养老服务的重要基础。一方面在“开源”上发力,通过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等措施,多渠道增加老年人的收入,综合提升消费支付能力;另一方面在“节流”上发力,通过有效落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和水电气热居民价格优惠政策等,切实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负担。通过购买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方式,推动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切实降低社区养老服务成本和价格,让老年人用于购买养老服务的钱更加“值钱”。
另外,通过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层次保障体制,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照护需求,有效缓解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导致养老费用增加的后顾之忧。
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
养老护理员队伍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保障,是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从某种意义上看,养老护理员是替子女们为老人尽孝,是具备专业技能的“孝子孝女”,是解决家庭难题、缓解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主要有以下具体举措:
一是组织编制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大纲,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为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加强养老护理员教育培养。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三是大规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
“当前,民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抓紧组织修订《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前已经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在10月份就能正式印发并实施。”这位负责人谈到,下一步,民政部将以修订出台《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契机,全面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护理需求,推动养老服务加快发展。
完善消费环境让老人愿消费敢消费
这位负责人谈到,当前,我国养老服务消费发展仍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老年人“不愿消费”情况普遍,受传统思维的影响,老年人为自己消费,年轻人为老年人消费的意识尚未形成;老年人“不能消费”现象存在,我国养老服务企业在规模化、连锁化运营方面不够,养老服务和老年用品的品牌化意识不强,质量尚待提升;老年人“不敢消费”问题突出,老年人消费上当受骗的新闻频现,安全可靠放心的消费环境亟待构建。
针对这些问题,为培育发展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有效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意见》从“优化”和“完善”入手,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在供给端,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通过切实破除行业垄断、地方保护,清理废除养老服务中妨碍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全面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通过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在消费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通过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主体的惩治力度。通过建立健全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使得老年人买得放心、用得安心,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中60%以上的工作任务第一牵头部门是民政部,我们将按照要求,形成工作计划、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到处,落实到人,一项项地抓好落实,力争尽快见到实效。”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积极发挥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研究细化《意见》中涉及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及时形成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责任清晰的分工方案和今年重点工作清单,推动《实施意见》相关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区切实把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特别要把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解决大城市养老难问题的重要民生工程,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衔接,确保《意见》各项工作落地生根,让政策真正惠及到每一位老人。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