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助解失能老人照护难题
日期: 2019-08-27 点击次数:1005
很多家庭有这样的感受,家里一旦出现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人手立刻变得紧缺,工作生活都受到影响。由于长期护理保障不足,不少老人在需要护理时选择长期住院,消耗大量医疗资源,也加重家庭负担。
家人照顾力不从心且不专业,医院又不具备长期康复和照护条件。老人失能,谁来照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保险业内人士。
根据全国老龄办等部门2016年发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人。
“长期护理保险应运而生。”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总裁宋福兴说,它主要保障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群体,有助于医养有效结合,让参保老人得到实惠,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青岛、上海等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记者了解到,在青岛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职工护理保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居民护理保险。参保人如丧失自理能力需要长期医疗护理时,可在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享受到生活照料和相应的医疗护理,费用报销比例最高达90%。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400万,当年受益7.5万余人,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制度保障功效初步显现。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耀垠认为,长期护理保险有效减轻了失能老人经济负担,由于有了专业人员护理,失能老人的康复更有质量,子女的照料压力也大大减轻。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失能老人不断增多。业内人士指出,未来长期护理保险要让更多人受益需要解决好“资金从哪里来”和“谁来提供服务”的问题。
从试点情况来看,长期护理保险资金多由政府支付,主要是医保基金划转,企业和个人暂不缴费或缴费很少,筹资规模受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障效果。
“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划转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长期收支平衡。”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说,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合理划分各方筹资责任,政府应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个人缴费也应确定一个适当的水平。
他表示,还要加紧研究制定失能人员的失能等级标准以及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标准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保险保障效果。
“人才问题是制约我国护理服务业发展的突出瓶颈。”朱耀垠说,目前从事长期护理专业服务的人员数量较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业务能力不高,应加大培训力度,形成保险业务、护理服务、护理人才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长期护理服务供给能力。
当前长期护理保险在试点地区的经办工作多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但经办公司很多,既有健康险公司,也有寿险公司,还有财险公司。
“长期护理保险须坚持专业化经办管理方向。”宋福兴说,应严格审核保险公司经办能力,确保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稳定可持续。保险公司要发挥在专业技术、精算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开发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社会对长期护理保障的多层次需求。
本文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