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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发布

日期: 2016-10-19 点击次数:1167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昨日发布《关于加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年底前,每个区都将拥有一个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市老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场地选择有两种方式,一种可以统筹使用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另一种可以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用于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

        这位负责人说,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具备综合管理与服务、教育培训、康复辅具展示、生活照料等不同类型的功能。将通过设立便民热线、网络信息系统等途径,及时汇总区域老年人分布状况、身体状况、家庭状况、服务需求状况,建立区域养老信息的大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还将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等公益服务项目。

         这位负责人解释,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化运营、老龄办融入”的思路,开展运营管理。鼓励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养老资源整合、信息数据汇集应用和养老行业监管指导等职能。同时,引入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运营,承接实训基地、康复辅具展示、生活照料等功能区的日常运营管理。

此外,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内设养老床位窗口示范功能区,提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政府兜底保障的服务对象入住。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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