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老撑好制度“保护伞”
日期: 2016-08-11 点击次数:903
来源:《人民日报》 原标题:为养老撑好制度“保护伞”(大家谈·关注老龄社会④)
尊老敬老,不仅是子女的义务,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无论城乡,公共环境是否友好,体现着一个地方对老年人权益的重视程度。本期“大家谈”,我们摘编了3位读者来稿,探讨如何从制度上发力,切实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
邻里互助,替老年人分忧
浙江桐乡 南长浜
笔者所在社区,提供一项名为“爱心门铃”的助老志愿服务。18位志愿者结对社区100多位高龄及失能老人,定期上门开展卫生清洁、心理咨询、送餐等暖心服务。一位老阿姨,子女相继得病去世,一度产生轻生念头。幸亏志愿者及时发现,主动与心理医生一起上门,做老人的抚慰工作,帮她渡过了心理难关。由于服务贴心到位,不少老人把家里备用钥匙放心交给志愿者保管。
让老年人生活更便利,离不开全社会的关爱,尤其需要来自身边的爱心帮扶。事实上,在社区内部,有不少人愿意为服务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志愿服务,既能给老人带去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又能丰富和充实个人的日常生活。而对于社区来说,只要能将供需信息充分匹配,不失为丰富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帮则老无忧。树立尊老的环境,需要尽可能挖掘、调动身边的养老、助老资源,积极构建邻里互助机制。把“忙”帮在平时、帮得及时,就能有效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
升级理念,制度精准发力
上海 吴为忠
上海曾在2008年推出敬老服务专用社保卡,规定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可在非高峰时段免费乘车。今年6月实施的新政,扩大了敬老卡的适用人群、使用范围,变免费乘车为发放老年综合津贴,并以银行卡为载体,方便老人灵活使用。这不仅是管理方式的创新,也是老年人福利制度的完善。
从暗补到明补,综合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由老年人自主支配,既可坐车,也可购物,这样的普惠形式,无疑更贴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除此之外,津贴标准还将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财政收入、物价、养老金等因素统筹考虑、适时调整,体现的是对老年人权益的最大尊重。目前一些地方开始学习、借鉴上海发放老年综合津贴的做法,相信无论是对于减轻高峰期间的交通压力,还是满足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生活改善需求,都会有所帮助。
让老人安度晚年,制度精准发力不可少;敬老卡更新换代,背后折射的是城市服务理念的升级。还应看到,把补贴从单一、限制性的原有政策中解放出来,只是促进老年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第一步。如何让城市中所有老年人,都能享受类似的社会福利,还需要相关配套措施不断跟进。
创造条件,别让资源闲置
河南信阳 陈 沉
老年人中,不乏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能工巧匠,虽然退休了,但非常愿意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除了可以增加经济收入、排遣寂寞,还能获得物质、精神上的激励与满足;既能为行业生产增加宝贵经验,也有助于减轻家庭、社会养老压力。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鼓励老年人在自愿与量力的情况下参与社会发展。但是,在一些人看来,老年人退休后再出来工作有悖传统理念。另一方面,考虑到他们的身体状况、工作效率,部分单位也不愿意接纳老年人工作。因此,老年人的主观能动性容易被忽略,从某种角度看,这是非常可惜的“资源闲置”。
老年人并非无所作为,更不是社会的“包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既关心身心健康,致力于解决实际困难,又注重培育老年人专业技术市场,鼓励老年人参与到各种社会服务中去,才有可能为“老有所为”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